根据砌块生产企业的要求,2005年6月8日淮安市墙材协会在西园饭店召开了淮安科堡尔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淮安市预应力砌块厂、淮安农垦建筑构件有限公司、淮安市方正墙体材料有限公司、淮安市三星砌块有限公司、淮安市安居建材有限公司、淮安市建工墙体砖厂、楚州永达建材厂、淮安市恒达建材有限公司、淮安市日月建材厂、淮安市永留建材厂等11家砌块生产主持,会长陆庭美、副秘书长刘春平、墙改办周冬平等同志参加了会议,市墙材协会名誉会长、市墙改办主任胡斌到会作了重要讲话,砌块企业负责人及代表干士宝、潘骞、沈维斌、周万盛、戴广成、杨广斌、耿守华、杨玉琴、韩永留、邢华、闵永顺等同志先后发言。
为保护砌块生产企业的整体利益,为墙材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增添后劲,为此,与会企业达成如下协议,一致遵守:
1、各企业要进一步加强质量管理工作,生产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产品出售均要出具6个月以内有效的检测报告及市墙改办颁发的确认证书,在产品上覆盖确认标识。
2、对市墙改办发证的砌块及粉煤灰砖产品设定市场指导价和最低保护价,自2005年6月8日起执行。
(1)、强度等级Mu5.0级以上的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的市场指导价185元∕米3,最低保护价150元∕米3
(2)、强度等级Mu5.0级(含Mu5.0级)以下的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的市场指导价170元∕米3,最低保护价140元∕米3
(3)、强度等级Mu15.0级以上的粉煤灰砖产品的市场指导价0.4元∕块,最低保护价0.35元∕块
(4)、提供砖贩及经营单位的价格不得低于最低保护价,并签订合同备案。否则,视同违规。
以上价格指送工地价,不含税金及销售等费用。
3、制定市场行为规则,共同遵守。
4、为确保与会企业共同自律,市场价格行为不违反本协议,经约定每企业缴纳1万元保证金用于对违规企业的处罚,若违反本协定,第一次罚没保证金1万元,并终止供货合同,不得供货,损失自负;第二次注销产品确认证书。保证金罚没后该企业继续缴纳下一次守约保证金1万元。
5、 市墙材协会要组织相关人员对工地砌块、粉煤灰砖的使用情况巡回检查,定期通报。
6、 市墙改办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砌块企业不发放确认证书;对违规企业吊销确认证书,对建设(开发)单位使用无证产品的不予返退发展新型专项基金。定期组织质量检查,对质量不合格者注销确认证书。对无证上市者予以查处,不予上市,一年内不予核发确认证书,直至取缔,共同建立一个良好的市场秩序。
7、 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通报情况,完善协议。
8、 如遇原材料价格变化,价格调整经协调会议协商。
9、 严格奖惩制度,对举报违规者,一经查实,以证人签字为准,奖励1000元∕次,奖金从被举报者或罚没的保证金中列支。举报电话:0517-3661704 6083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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